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 (记者李楠桦)22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368号建议的答复》(以下简称《答复》),针对代表提出的“关于壮大龙头企业,带动产业集群,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的建议”,《答复》指出,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、精准施策,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,引导龙头企业发挥好“链主”作用,打造农业全产业链,促进主体联合、要素聚合、利益粘合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。
《答复》指出,近年来,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,加强指导,加大扶持,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小农户共同发展。具体如下:
一是壮大龙头企业队伍。目前,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,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,初步形成了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“新雁阵”。
二是强化金融支持。2021年,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》提出,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大对“三农”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,设计相关绩效考核权重。
三是强化用地保障。2021年,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,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、乡村建设用地。2021年,自然资源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农业农村部印发《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》提出,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内统筹布局,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。
四是推动联合体发展。近年来,农业农村部扶持一批大型龙头企业牵头,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,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,促进龙头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抱团发展。目前,龙头企业牵头创建7000多个产业化联合体,辐射带动农户1700万户。龙头企业共建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,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,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抱团发展区域特色产业,将标准化、品牌化贯穿于企业生产、加工、流通全过程,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,提升乡村产业质量水平和品牌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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